【享受主体】
自来水厂(公司)
【优惠内容】
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
【享受主体】
自来水厂(公司)
【优惠内容】
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