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3.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于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3.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于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