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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相陈信继承陈功辉信丰县新田镇新田村司前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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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536775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工作日内(202510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新田分中心

联系方式:  1397073222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功辉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信丰县新田镇新田村司前

2020信丰县不动产权第0064598

陈信、陈相

          登记机构: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新田分中心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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