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规范“老年代步车”销售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低速电动车的行为,从源头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本次行动聚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销售环节。执法人员深入电动车销售门店、维修点、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进销台账等方式,重点核查: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车辆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是否真实齐全;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销售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非标车辆等违法行为。
同时,严格要求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杜绝销售“非公告”车辆,并签订《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承诺书》,切实扛牢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及消费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放《低速电动车消费警示》宣传资料,明确告知非标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安全风险及法律责任。针对老年人群体,执法人员通过案例讲解、安全提示等方式,引导其理性选购合规车辆,拒绝购买无资质、无保障的“三无”产品。
温馨提示
请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时,务必做到:
1.认准国标:确认车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核实资质:确认车辆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备办理车辆牌照和保险的资格;
3.警惕虚假宣传:切勿轻信“无需上牌、不用驾照”等不实承诺。
如发现商家存在违规销售行为,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让我们携手共治,守护出行安全!

